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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逼拍裸照、坐臺、捐卵...揭秘繁華夜幕后的“佳麗貸”

2020年11月13日 13:55   來源:檢察日報   

  作者 張吟豐 胡超華 呂玲雁

  湖南長沙“夜經(jīng)濟”繁榮。五一路商圈、坡子街美食一條街以及“解放西”酒吧一條街等地已成為全國游客慕名而來的“網(wǎng)紅打卡地”。然而,在這片繁華熱鬧的背后,一個犯罪團伙以KTV、酒吧等夜場從業(yè)年輕女性為目標,用“低利息、無抵押、放款快”的“佳麗貸”為幌子引誘借款。而在她們簽下“借款協(xié)議”那一刻,一張精心編織的犯罪網(wǎng)絡就此張開……

  無知女孩深陷“佳麗貸”黑洞

  20歲的小南(化名)在長沙某KTV從事服務員工作。盡管收入不低,但見慣了娛樂場所里的高消費,小南生活開支很大,每月入不敷出。一天,小南無意中看到微信朋友圈一則貸款廣告:“無抵押、利息低、放款快”,正在為房租發(fā)愁的她心動不已,幾番聯(lián)系后,“中介”將她帶至一名叫文陳的老板處。

  見小南長得年輕漂亮,又在KTV工作,文陳說話十分客氣:“借款1萬,一天利息200,逾期違約金每天1000,借款期限1個月!毙∧闲南耄@個利息標準以自己的能力應該沒問題,沒有多想就在空白借款協(xié)議上簽了名。沒想到,文陳接著說,借1萬要返3000元的“服務費”?葱∧嫌悬c遲疑,文陳馬上又說這是他們這一行的規(guī)矩,大家都是這么操作的,小南只得答應了文陳的要求。

  不料這還沒完,文陳又告訴小南,因為她在長沙沒有固定住址,還得拍一張裸照作為擔保。小南馬上拒絕了文陳的要求,可文陳卻說照片只是做個保障,只要她按時還錢,照片絕對不會外傳。一旁的“中介”也不停地勸說她不要有顧慮,就這樣,急需用錢的小南半信半疑地同意了。

  一個月后,小南無力還款。此時的文陳兇相畢露:“要么還錢,要么我就把照片發(fā)給你父母,讓他們來還。”小南苦苦央求,文陳意味深長地告訴小南:“不發(fā)照片也可以,但要老老實實聽話。”

  幾天后,文陳帶小南見了一位“李總”。“你和李總把合同簽了,我們的賬就兩清了,以后你就聽李總的。”懵懵懂懂的小南還沒意識到,文陳已經(jīng)以4萬元的價格將她“解套”給了“李總”。

  “我也不知道為什么7000元會變成4萬。他們說如果我不聽話就把我照片發(fā)出去,我沒有辦法只能聽他們的,我跑不掉!卑赴l(fā)后,小南在公安機關哭訴。

  小南的遭遇是眾多“佳麗貸”被害人遭遇的縮影。“夜場女孩用錢快,來錢也快。她們都怕家里人知道自己是做這一行的,覺得不光彩,所以比較好控制。”文陳犯罪團伙成員劉平安稱。

  正是看準了夜場、KTV工作女性社會經(jīng)驗不足、有賺錢能力、易于控制等特點,2017年3月以來,文陳糾集文武、劉平安等人,在長沙市各區(qū)域針對夜場、KTV工作女性大肆開展所謂的“佳麗貸”。以“低利息、無抵押、放款快”等幌子引誘被害人前來借款,通過拍攝裸照、虛增借款金額、簽訂陰陽合同、收取高利息等一系列“套路”騙取被害人財物。截至案發(fā),該犯罪團伙共對700余名被害女性“放貸”1100余次,放貸金額1000余萬元,非法獲利300余萬元。

  受害人淪為罪犯斂財工具

  “今晚就帶你去見‘江總’……”提起那段不堪的遭遇,被害人小霏(化名)還是忍不住渾身發(fā)抖。

  2017年上半年,小霏向文陳借款3.8萬元,借款合同金額卻高達8.5萬元。因不堪忍受文陳等人不斷的催收、騷擾,小霏開始躲著文陳。不曾想到,“神通廣大”的文陳幾天后就在她的落腳處“抓”到了她。

  當天晚上,文陳、文武等人把小霏帶到湘江河畔,文陳指著湘江對她說:“這就是‘江總’!

  隨后逼迫小霏脫光衣服向江心走去,小霏嚇得跪地磕頭求饒。文陳等人不為所動,一邊繼續(xù)驅(qū)趕小霏,一邊還用手機錄制視頻。絕望的小霏只能往江中走去,直至江水淹沒她的半身,小霏聲嘶力竭地哭喊求救,文陳等人才讓她返回岸邊。

  此事之后,小霏再也不敢反抗文陳,只能任由其擺布。第二天起,文陳等人就開始逼迫小霏到長沙、株洲等地KTV坐臺、賣淫償還所謂“債務”。

  2018年4月,文陳得知女性捐卵有利可圖,于是打起強迫尚未婚育的小霏捐卵的主意。不久后,文陳安排手下將小霏帶至武漢一家機構(gòu),在經(jīng)歷數(shù)日服藥、注射針劑、體檢后,小霏帶著恐懼走上了手術(shù)臺。

  “捐卵的那種痛苦和屈辱,我一輩子都記得,借的錢到了后面感覺永遠都還不清了,只能什么都聽他們的。”在詢問中小霏依然難以自已。

  “對于不按時還款的被害人,文陳等人主要采取兩種方式催收。一是通過威脅恐嚇、去老家上門等暴力或軟暴力方式逼迫被害人及其家人就范還款;再就是同行業(yè)間轉(zhuǎn)單平賬,即所謂的‘解套’,將被害人轉(zhuǎn)讓給其他‘佳麗貸’團伙,‘解套’后被害人的債務往往會被大大增加!背修k檢察官介紹。

  2018年4月,結(jié)束強制戒毒的文陳迅速重操舊業(yè),重新召集劉平安、文武、劉鵬威等團伙成員。一方面繼續(xù)加大投資,同時設立“贏禾財富”“成鑫創(chuàng)業(yè)”兩條放貸支線;一方面不斷籠絡團伙成員,調(diào)整人員分工和結(jié)構(gòu),將團伙分為營銷組、審單組、催收組三組人馬,制定明確的組織紀律和薪酬體系,團伙放貸規(guī)模不斷擴大,行業(yè)影響日益上升,至案發(fā)時文陳團伙成員已有26人。

  利益鏈背后的犯罪鏈

  2017年下半年起,文陳等人開始將被害人強迫到一些KTV、桑拿場所坐臺、賣淫,并通過微信宣傳等方式提供“外圍”服務。時間一長,文陳逐漸不滿足于這種小打小鬧、不成氣候的“盈利”模式。

  2018年下半年,常年混跡于夜場的文陳結(jié)識了“羽藍團隊”經(jīng)理葉竟。“羽藍團隊”是專門為大型KTV、酒吧培訓、提供工作人員的組織,和許多夜場有固定的合作關系。借助葉竟等人的資源,文陳建立起穩(wěn)定的“放貸—賣淫”犯罪鏈。

  文陳一方面強迫被害人集中住宿,安排專人看管,制定嚴格的上下班考勤制度。對于不聽話的被害人,通過威脅、罰款、體罰等各種方式進行處罰,確保被害人“絕對服從”。另一方面安排團伙骨干成員按片分組,每組帶領一定數(shù)量的被害人進駐一些KTV,開展坐臺、賣淫活動。高峰時期,文陳集中管控的被害人達20人。

  2019年1月,文陳結(jié)識了長沙另一個規(guī)模較大的“佳麗貸”犯罪團伙頭目肖永樂,并與其合作,干起了跨國賣淫犯罪的勾當。

  電子數(shù)據(jù)成為案件的突破口

  2019年3月,長沙公安機關對文陳等“佳麗貸”團伙集中收網(wǎng),文陳團伙20余名成員被悉數(shù)抓獲歸案。在長沙市檢察院的統(tǒng)一領導下,芙蓉區(qū)檢察院派出3名員額檢察官組成專案組,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偵查。

  “‘佳麗貸’是‘套路貸’的一個變種,相比普通的‘套路貸’,‘佳麗貸’犯罪隱蔽性更強,受害對象更多但流動性大,很難聯(lián)系取證。同時,這些團伙通常沒有完整的放貸財務賬本,嫌疑人認罪態(tài)度很差,使得案件辦理難度極大!背修k檢察官介紹,“依據(jù)常規(guī)的取證方式難以查明事實,我們必須另辟蹊徑。”

  提前介入過程中,專案組發(fā)現(xiàn)案件多名涉案人員都談到了微信聯(lián)絡、照片等問題,專案組敏銳地意識到電子數(shù)據(jù)可能成為本案的重要突破口。

  可難題又隨之而來。

  在龐大的電子數(shù)據(jù)中搜尋證據(jù)無疑是大海撈針,為盡可能全面快速地梳理出有用信息,專案組首先指導公安機關根據(jù)各成員的地位、分工,劃分出電子數(shù)據(jù)的“重要等級”,然后以“套路貸”、賣淫、涉黑等主要罪行為標準將電子數(shù)據(jù)內(nèi)容進行初步分類和定位。

  功夫不負有心人,經(jīng)過60余天的細致梳理,專案組篩選出30余名能夠確定身份的被害人。“公安機關很快聯(lián)系到這些被害人制作筆錄,并據(jù)此調(diào)取了相關的微信、支付寶轉(zhuǎn)賬記錄!

  這些證據(jù)材料既充實了文陳團伙非法借貸犯罪和組織、強迫賣淫犯罪的證據(jù)體系,更牽出文陳等人強奸、強制猥褻犯罪的事實。

  審查起訴階段,專案組在閱卷時發(fā)現(xiàn),部分被害人提到曾被迫與文陳等人發(fā)生性關系的情況,但文陳等人對此全部否認,聲稱雙方系“自愿”發(fā)生關系。由于直接證據(jù)的缺失,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時沒有認定強奸、強制猥褻的犯罪事實。

  “該案被害人大多被文陳等人長期非法‘控制’,出于職業(yè)敏感,我們認為文陳、劉鵬威極有可能涉及強奸等犯罪!背修k檢察官談道。

  為查明事實,專案組整理出詳盡的取證提綱,自行調(diào)查取證和引導公安機關偵查雙管齊下。一面繼續(xù)找涉案人員談話,核實相關被害人是否有被強迫賣淫、是否有所謂的“豁免債務”等情況,一面繼續(xù)從電子數(shù)據(jù)中挖掘有用信息。通過針對性地補強證據(jù)材料,檢察機關最終追加認定了文陳等人6筆強奸、2筆強制猥褻的犯罪事實。

  偵查階段,文陳團伙重要成員劉平安一直矢口否認參與了團伙組織、強迫賣淫的犯罪行為。

  “在庭審中,被告人劉平安依然拒不認罪,妄圖以此逃脫罪責。他沒想到的是,我們早已有所準備!背修k檢察官說,“我們當時就想著換個思路,從與劉平安合作的張旻處著手!

  以張旻為突破口,專案組確定多次與張旻談及送女孩到境外賣淫的微信聯(lián)系人“A承美醫(yī)療”,就是劉平安。

  今年5月18日,長沙市檢察院以涉嫌組織、領導、參加黑社會性質(zhì)組織罪,詐騙罪,敲詐勒索罪,組織、強迫賣淫罪,非法拘禁罪,搶劫罪,強奸罪,協(xié)助組織賣淫罪,強制猥褻罪等罪名對文陳等27人提起公訴。9月14日,長沙市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,依法判處團伙首犯文陳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(quán)利終身,并處沒收全部財產(chǎn),其余被告人均被作出有罪判決。一審判決后,文陳等人提出上訴,目前案件正在二審審理之中。

(責任編輯:孫丹)